免考申请流程:
免考条件一: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申请人需具有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聘书或出具由所在单位(需具有评聘助理经济师资格的单位)用章(人力资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我单位xxx于xx年xx月评聘为助理经济师职务,特此证明),且评聘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才能选择此项免考条件,2013年12月31日之后评聘的不予认定。申请人将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银行考试客服中心,以备核查,邮箱如下:qcbpservice@ata.net.cn。(以下证书仅供参考)。
免考条件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必须是通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举办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获得由人事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金融专业)证书的人员,才能选择此项免考条件。其它证书(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保险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专业及会计、理财规划师等)均不予认定。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试办公室,以备核查,邮箱如下:miankao@china-cbi.net,进行免考资格审核。
免考条件三: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2014年之前《公共基础》科目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含非从业人员),或者是已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基础》科目证书的考生都可以申请免考,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是否符合,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如考生不符合免考条件,随意圈选相关选项,造成漏报、错报科目,可能会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者申领证书,故请广大考生谨慎选择。
免考申请结果查询:
第三项免考条件申请结果无需查询,当你报名勾选第三项免考申请时,报名系统会自动关联你的以前考试合格成绩,系统将自动核查,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如果不符合第三条不能点击下一步操作,申请第三条免考报名成功即申请免考成功。
申请符合免考条件一、二两项免考条件的考生,将在收到免考证明材料电子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从发送免考材料起,3个工作日后可“免考条件审核结果查询入口”自行查询审核结果。如果查不到审核结果信息,请重新发送免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