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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202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人工核查补充公告

日期: 2024-01-25 13:31:07 作者: 潘晓娟

关于开展2023年度淮北市勘察设计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淮北考区勘察设计师、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布,同时开展报考资格条件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抽查安排

2023年度淮北市勘察设计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共计54人,淮北考区勘察设计考试合格人员共计18人,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共计36人。根据省关于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工作安排,现拟对抽取的3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线上核查,包括勘察设计师1人和一级消防工程师2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2日-1月31日。(名单见附件)。

(一)审核时间:2024年1月29日-2月1日

(二)审核方式:考生或代理人将相关材料扫描传至hbzjk2023@163.com邮箱,1月29日-2月2日通过邮箱回复是否审核通过。

(四)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相关材料;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注明起止日期及所在岗位);

4.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社保证明(无社保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

二、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对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发现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时参加审核。考生或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扫描件提交至hbzjk2023@163.com邮箱进行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或提交审核材料不符合“考务通知”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上报省级行政部门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3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联系电话: 0561-3881256(市人社局专技科)

原文链接:https://rsj.huaibei.gov.cn/gggs/57729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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