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资格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须知
一、补办证书考试项目及受理部门
(一)经济师(初、中级)、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计量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2015年后取得的)、资产评估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上考试项目补证申请由合格人员所属考区发证部门受理(见附表)。
(二)全省注册城乡规划师、勘察设计、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及监理工程师考试,以上考试项目补证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直接受理。
二、补办材料
(一)补办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填写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电子版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规格为2.5cm3.5cm,大小约10KB,像素295413,JPG或JPEG格式,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将照片发送至邮箱:ks87670230@126.com。
注: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将不再受理证书补发申请,需办理证明的,可参照以上材料申请补办职(执)业资格证明书。(如国际商务师、外销员、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咨询师、价格鉴证师、企业法律顾问、项目管理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补办合格人员登记表所需材料
1、资格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补办合格人员登记表的申请(点击下载);
3、身份证复印件;
4、1寸证件照(与原证书一致)。
三、补办受理方式
(一)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考区)补证受理方式
1、将以上材料通过EMS寄至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考务一科罗先生收,0591-87670230);
2、或于每周一、周三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本人携带以上材料至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各设区市考区合格人员向各设区市考区发证部门提交补办申请(见附表)
四、查询遗失证书相关信息
(一)省直考区合格人员
于每周一、三上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至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查询,或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591-87670230办理查询。
(二)设区市考区合格人员
向各设区市考区发证部门查询(见附表)。
(三)建设类考试合格人员
详询原证书领取点。具体问题可咨询福建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0591-38161636)。
附表:各考区补证申请受理部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区受理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省直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考务一科0591-87670230
福州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12考生服务大厅审核窗口(办理时间:9:00-11:30,3:00-5:30)0591-86290086
厦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0592-5156229
三明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社保大楼5楼0598-7506802、7506803
泉州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泉州市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A幢3310595-22135541
漳州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漳州市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11楼0596-2056786
莆田莆田市人事考试中心莆田市职称改革领导办公室,地址是市政府1号楼156室0594-2289633
南平南平市人社局事业科南平市政府大楼12楼人社局0599-8866569
龙岩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路138号(龙岩金融商务中心B地块)B2栋15楼1516室0597-3293339
宁德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2号6楼0593-2077115